第四章「檐上杜鹃鸟曾啼击鼓人」(1 / 13)

打屁股的处罚来得突然且意外,令潘大春立刻慌了神:“县令大人,这案子您都还没审,凭什么就要拿藤杖打我儿子的光屁股?!”

胡磐安不紧不慢地解释道:“以民告官,以下犯上,此乃不敬之罪,本官念在你儿子年幼,且是初犯,所以今日暂且对他小惩大诫,只罚四十下藤杖打屁股,已经算是开恩了。”语毕,便有衙役围了上来,准备把小男孩带到公堂外,在百姓面前当众执行处罚。

“县令大人!”潘大春向前膝行了几步,将幼子护在身后。“我家迎儿不过垂髫的年纪,他什么也不懂。您若要治罪,就治草民的罪!”然而胡磐安又怎会任由这男人阻碍执法,立刻指示衙役架着他的胳膊,将他拉到一旁。潘大春实在不忍看到迎儿受到伤害,口不择言地喊道:“他还只是个小孩子!你们怎么可以对一个孩子用刑!”

“潘大春,本官可不会一直容忍你胡言乱语、扰乱执法。”说话间,小男孩已经被衙役带到了廊檐下,离围观乡民仅一线之隔。“小孩子犯错,自然要用专门教训小孩子的方法加以管教,这四十藤杖只是一点小小的惩罚,算不上用刑。可是你再三妨碍,又出言不逊,本官绝不能姑息。那就再加二十藤杖,让你好好记住今日的教训。”小屁股被押上了板凳,两团嫩肉正无助地瑟瑟发抖。“这开裆裤也是留不得了,穿着裤子,又怎么能算打光屁股呢?”

衙役“唰”地扯下小男孩的开裆裤,肉乎乎的屁股蛋子如同案板上的嫩豆腐一样摇晃不止。那两团小屁股莹润得好似剥了壳的鲜嫩荔枝,臀丘上还泛着浅浅的粉色,真可谓是娇艳欲滴。

在场观刑的众人无不垂涎于小男孩那蜜桃一般秀色可餐的小肉臀,唯独站在最前排的陈宁却转过头去,无法面对眼前这残忍的一幕——多年的相处早已令他将迎儿视若己出,他又如何忍心亲眼看着自己的孩子,被衙门的刑官拿藤杖抽光屁股。

县令喝道:“藤杖六十,重责裸臀!”

“当!”“嗖啪——”惊堂木落下,鞭笞声响起,破风、击打,紧接着便是小男孩的一声声哭嚎,那约莫一指粗细的藤杖既是抽在迎儿娇嫩的小屁股上,更是抽在陈宁的心头上,留下一道道狰狞红肿、痛楚钻心的伤。

然而无论陈宁看或不看,羞痛的笞臀惩罚仍在继续着,刑官既没有放水轻打,更不敢擅作主张把打屁股改为“臀腿分受”,那藤杖竟是每一下都不折不扣地抽在只有巴掌大的小屁股上。破风而下的凌厉鞭笞将那水嫩圆满的臀面击打得臀波阵阵,尖锐的痛楚随着一指粗的藤杖一同咬进肉里。强而有力的一鞭鞭责打如重石投湖,在小男孩柔软如水的屁股蛋子上,荡开一圈又一圈痛苦的涟漪。

虽有衙役在旁摁住了双脚,男孩的小屁股仍是疼得忍不住翻滚辗转,却又终究在藤杖左右开弓的严厉责打下无处闪躲。密集落下的鞭笞替那两瓣如羊脂一般乳白诱人的小屁股,染上了哀红凄艳的杖痕,当真是应了诗里那两句:“桃李竞峥嵘,深红压浅红”。那一道道肿胀隆起的红痕在光溜溜的屁股蛋子上纵横交错,把嫩豆腐似的小屁股分割得,如同小男孩的哀嚎痛哭一样支离破碎。

陈宁转头侧目、不忍直视,光是听到耳畔传来藤杖挥落发出的嗖嗖风声,还有迎儿高低断续的啼哭,就令他心疼不已;可围观者中却也有毫无同理心之人,眼睁睁地看着小男孩,正在打屁股的藤杖底下无助地挣扎,却对小娃儿遭受的痛苦熟视无睹,还尽说一些风凉话:“这小娃儿怕是还没上过学,竟敢这样肆无忌惮地逃避责罚。”“人前受罚竟也这般放肆。依我看,是平日里长辈们对他太过溺爱,小屁股打得太少了。”

这些刺耳的话,听得陈宁心中恼怒,他知道事实并非如此:虽然迎儿去学堂读书的日子还不满一年,但以他调皮淘气的个性,两瓣小屁股在学塾早已经历过不知多少次教书夫子的痛打。最多的时候小屁股在短短一个月之中,就有七八日要饱尝戒尺与藤条的滋味。陈宁前去接送迎儿的时候,也曾不止一次目睹小娃儿当众挨板子、抽藤条,没有一回不是他自己乖乖地扒着开裆裤,露出光屁股来受罚。

而今天小娃儿激烈的反抗看似一反常态,背后却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:这官府衙门里的刑官,打起屁股来可比学塾的老夫子下手疼得多了,仅仅是那藤杖的粗细就差着两三倍呢。更何况小男孩在学堂里受罚时,面对的不过都是些最熟悉的同窗,而在这公堂之外的廊檐底下,却是有足足上百位陌生人看着他被刑官狠狠地打光屁股。可以说直到今日,这小娃儿才头一回知道,真正的打屁股竟然是如此疼痛且羞耻的严厉惩罚。

鞭声已静,啼哭不止,刑官退至两旁抱拳行礼,向县令述职:“禀告大人,童犯潘迎儿,以下犯上,按律判处藤杖六十,责打裸臀,当众处罚,治其不敬之罪。现已如数杖笞完毕,请大人验刑。”胡磐安招了一下手,衙役便把小男孩带了上来。小板凳摆在公案正前方,男孩被人抱了上去,背对着县官站在凳面上,又有衙役的大手按住了脊背,让他不情愿地弯腰撅臀,翘起那一对格外圆润鲜艳的小桃子,以这羞人的姿势接受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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